星期四, 11月 08, 2007

請勿放生:放生與捕捉

有些宗教團體認為「有放生的善報,捕殺有捕殺的惡果,我們放生的人作自己的功德,人家捕殺的造自己的罪過。總不能因為有惡人捕殺之罪行,我們便放棄了放生之善行吧!」,但實際上,很多捕捉放生動物的商家,就是為了要提供放生的動物才捕捉。於是乎,有人放,有人抓,這些動物不但沒有得到安樂,反而陷入捉放的痛苦深淵內。

而且這樣的放生活動,不會降低動物被宰殺的數量,相反地,因需從野外捕捉,所以對野地造成生態失去平衡與破壞,因需提供放生,而增加飼養繁殖的數量,生命沒有得到安康,也因放生,所以需將動物搬運到山區或河邊、海口,動物在搬運過程中的痛苦與死亡倍增,這些苦痛,是誰造成的?有必要造成這些動物的苦痛,來成就放生者的功德嗎?

所以印順導師就曾在他的著作中要求「善心的佛弟子,少為自己的功德打算,多為無辜的放生物想想」,並且強調「佛法不只是信仰,不要專為自己著想,迷迷糊糊的造罪業」,呼籲:「以放生為事業的法師、居士們!慈悲慈悲別放生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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